通知公告
时间:2016-03-14 浏览次数:
根据学校有关要求,现对水电学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结果进行公示,详见附件。公示期10个工作日。
录取考生3月14日下午所签的协议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有效。
学院所有研究生入学均需向学校交纳学费,所有研究生奖助金协议将于学生入学后按学校要求签署。
水电学院教务科
2016年3月14日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西六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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